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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时报12月29日报道内蒙古自治区是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建设和保护好这里的生态环境,不仅对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改善各族人民群众生存发展条件、保持边疆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保护三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保障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在内蒙古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上指出,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必须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在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的同时,坚持不懈地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内蒙古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十二五开局之年,我们以这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宏伟目标,努力构建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多极支撑城镇体系,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以盟(市)所在地中心城区为重点,强化城镇的生态特点,着力打造一批规模适度、宜居宜业的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好我国北方最大的森林生态功能区。
为此,我们依托建设现代林业,进一步优化了林业生态建设布局,在呼伦贝尔、科尔沁、毛乌素沙地和适宜地区突出樟子松基地建设,建设规模500万亩;在浑善达克沙地突出沙地榆围封复壮,以兴安盟水资源较好地区为主,强化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在沙漠周边突出锁边防护林建设;在河套平原、土默川平原突出农田林网建设;在阴山北麓严重风蚀沙化区突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在黄土丘陵区突出水土保持林建设。在抓好生态建设的同时,我们还着力加快林业产业建设发展、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切实加强生态文化建设,使2011年的工作有了全面的进步,实现了青山绿水长在,美丽与发展共赢。
全区造林绿化完成了营造林生产作业面积1273.99万亩,占计划的112.7%;加强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截至11月底,全区共发生森林火灾57起,成功堵截蒙古、俄罗斯火灾21次,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均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加大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力度,全区共发生林业有害生物1524.11万亩,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共防治各类林业有害生物990.77万亩;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区累计确权面积达2.94亿亩,与2010年底相比,2011年确权面积新增1.38亿亩,发证面积新增0.35亿亩。2011年,我们重点采取了6项措施:实行多措并举,提高造林质量。继续实行厅领导联系盟(市)包点和林业发展改革督查调研制度,对林业生产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指导。各级党委、政府推行了领导联系包点制度和行政、技术双责任制,加大了资金投入。
呼伦贝尔市继续把沙区综合治理作为全市公共公益项目的一号工程,市、旗(县)分别筹资5000万元和500万元用于沙区造林;巴彦淖尔市各旗(县、区)财政投入6200多万元用于通道绿化。实施营造林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强化重点工程管理,积极调整林种树种结构,组织实施了森林抚育和造林补贴试点项目。在碳汇造林方面,多伦县被国家列为试点,目前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加大科技支撑力度,争取国家、自治区科技投入1399万元,承担了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12项,大力推广以抗旱造林为主的适用技术,加大了以保水吸水为重点的功能型科技产品的研究和推广,提高了营造林成效。
坚持依法治林,强化生态保护。积极推进林业法制建设,完成了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政府规章《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草案)的起草和调研工作,开展了《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全面清理林业厅系统执法单位和执法依据,完成了全区林业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
不断加大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力度,全区森林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猎豹一号冬季行动、保护过境候鸟专项行动、春季攻势、夏季攻势、亮剑行动和清网行动等一系列严打整治活动,集中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林区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保护了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了林区社会稳定。加快产业发展,增强林业实力。完成了对首批龙头企业监测及第二批拟评企业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组织全区40多家企业参加了第二届中国国际林业产业博览会暨第四届中国义乌森林产品博览会,有多家企业和参展林产品获奖。
推进林权改革,激发发展活力。为确保年底基本完成集体林确权任务,在全力推进主体改革的同时,各地积极开展检查验收和回头看活动,查漏补缺,对林改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巩固改革成果,维护广大农牧民利益。
积极探索配套改革,开展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试点,探索森林保险试点。继续做好林权纠纷调处和仲裁工作,依法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加大宣传力度,弘扬生态文明。
围绕国土绿化、防沙治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产业发展以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联合区内外多家媒体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报道活动。协助中央电视台拍摄了专题片《大漠长河》,并在中央电视台第七套播出。配合中国生态文化协会开展了全国生态文化村、全国生态文化示范企业遴选活动,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曲家湾村、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大甸子村被评为全国生态文化村。
夯实林业基础,提高保障能力。强化林木种苗工作,共采集林木种子270万公斤,完成育苗面积28.7万亩,容器育苗5亿袋。组织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认真做好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和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
对外合作进一步加强,成功启动了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清洁发展机制造林项目、中日合作黄土高原林业新技术推广普及项目和旺业甸实验林场森林可持续经营示范项目,日元贷款内蒙古风沙治理、中德财政合作赤峰市造林、中韩合作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兰布和沙漠治理等一批对外合作项目进展顺利。2012年,内蒙古林业将继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通过重点抓好5项工作,力争实现林业快速发展。
一是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全区拟安排林业生态建设任务1000万亩,继续实施好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和项目;抓好碳汇造林、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和造林补贴试点项目建设;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抓好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研究和推广防沙治沙先进适用技术和治理模式;加强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实用技术推广力度,开展重点工程综合效益监测,全面提高营造林质量和效益。
二是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做好全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工作,规范定额管理和使用,理顺定额追加程序,完善网上审核审批管理措施,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水平;组织完成自治区和各旗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审查工作;抓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单位及扩大试点旗(县)的改革工作,转变管理方式、简化审批手续、保障公开公正;对征占用林地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继续抓好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的督查督办。
三是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争取出台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政府规章《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严格案件审核和备案,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强化宣传教育、火源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实现无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和无人员伤亡事故的目标;全面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水平,建立和完善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应急机制,抓好产地检疫。
四是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继续加强对第一批和第二批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跟踪、监测、服务,积极组织国家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评选工作;落实林业产业政策,不断加强木材经营加工许可准入等工作,实行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管,确保林业产业高质、高效发展;完善林业产业信息上报制度,为政府决策、宏观调控和企业经营提供依据;强化林业产业研究,解决制约林业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切实提高林业产业发展水平。
五是深入推进林业改革。全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确权发证工作进度,在已完成主体改革的地区,继续深入开展回头看活动,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检查验收;稳妥推进配套改革,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开展旗(县)林权管理中心建设示范工作,规范林权流转行为,扶持组织农牧民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积极探索开展森林保险试点,配合协调专业银行制定林权抵押贷款具体操作办法,扩大实施范围,增加贷款额度,拓宽林农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集体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简化审批程序;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根据自治区自然、经济、社会情况,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林下经济发展方向,帮助农牧民解决管理、技术、生产、销售等问题,为农牧民发展林下经济创造良好条件。稳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不断创新经营机制,重点解决好职工养老、医疗、就业等问题,切实分离国有林场办社会职能。(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高锡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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